雷州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雷检公诉刑诉〔2019〕798号
被告人黄某某,女性,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08241971********,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雷州市,住雷州市**镇**村133号,无前科,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0月1日被雷州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雷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10月2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黄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19年6月份开始,利用手机赌博网站非法出售私彩。黄某某使用手机安装“超级奖王”私彩票软件,在私彩软件注册并登陆,向他人出售私彩,接受群众投注,然后将私彩数据上传给上家老板“**”(身份未查明)。2019年9月17日18时许,黄某某在雷州市沈塘镇沈塘圩中心路许明珍副食店后面小巷子处正在出售私彩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魁族触屏手机一部、私彩票打印机一台、赌资230元。经核实,黄某某投注于私彩网站的赌资为183266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涉案手机、打印机、赌资等;2.书证:受案登记表、常住人口信息表、违反犯罪查询情况说明、到案经过说明、赌博网站截图等书证;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4.勘验笔录、指认笔录;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未经政府职能部门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群众投注,抽头渔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雷州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丽锟
2019年11月21日
附:
1.被告人黄某某现羁押于雷州市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3.有关涉案款物扣押于雷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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