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起诉书(黄某甲、黄某乙、宁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独角龙 评论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钦北检刑诉〔2019〕286号

被告人黄某甲,男性,197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211972********,汉族,小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住防城港市上思县**镇**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5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逮捕。

黄某乙,男性,196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021966********,汉族,小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住钦北区**镇**村**,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5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逮捕。

宁某某,男性,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6211976********,汉族,小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住防城港市上思县**乡**村**队**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黄某丙,男性,196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021969********,汉族,小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住钦北区**镇**村**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何某某,男性,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031987********,壮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住钦北区**镇**村**队**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5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逮捕。

黄某丁,男性,198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6211980********,汉族,受教育状况不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防城港市**乡**村**队**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潘某某,男性,197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021973********,汉族,受教育状况不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住钦北区**镇**村**队**号,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9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黄某戊,男性,199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7031991********,汉族,受教育状况不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住钦州市钦北区**村**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零春虎,男性,1971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28211971********,汉族,初中,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镇**村**屯**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黎某某,男性,197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6211978********,汉族,专科毕业,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镇**村**队**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廖某某,男性,197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6211978********,汉族,小学,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乡**村**队**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2019年6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8月29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证人……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的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移送何法院)

检  察  员:  黄翔

2019年9月29日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案卷材料和证据4册。

3.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

4.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5.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情况。

6.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