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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黄燕、吴健平等诈骗案)_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0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榆检刑检刑诉〔2019〕343号

被告人黄燕,女,1985年****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422198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衡南县********号。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9月3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2月21日被榆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吴健平,男,199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01821992********,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榆树市**街**委**组。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9月3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月1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张择,男,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01821989********,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榆树市**街**委**组。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9月3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月1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刘璐,男,199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01841993********,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镇**村**屯。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9月4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月1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王思献,男,197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7211976********,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镇**村**队**号。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12月11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经本院批准,于2019年1月1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贺佳绪,女,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01821989********,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榆树市**街**村**组。因涉嫌诈骗,于2018年9月3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3月15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燕、吴健平、张择、刘璐、王思献、贺佳绪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3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3月1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4月15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5月1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9年7月12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黄燕伙同被告人吴健平、张择于2017年11月经事先预谋,由吴健平出资购买“金利国际”软件,黄燕负责平台广告宣传与招揽下线及客户,张择负责后台管理操控,贺佳绪负责财会工作,并在榆树市鸿城西郡北栋3单元1701室建立了“金利国际”工作室。后张择又招募了被告人刘璐作为后台管理者和操控者,黄燕招募了被告人王思献、刘某甲(在逃)张某甲(在逃)、罗某某(在逃)、张某乙(在逃)、黄某某(在逃)等人,王思献又招募杨某甲、刘某乙夫妻在“金利国际”平台开设账户投资。

该平台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2月初期间,根据黄燕的指示,通过张择、刘璐对每个到“金利国际”平台投资的人根据投资数额大小进行后台操控,对投资者进行“秒杀”从中获利。经审计,黄燕诈骗金额为1,607,077.76元人民币,非法获利399,737.00元人民币;张择诈骗金额为1,607,077.76元人民币,非法获利99,793.38元人民币;吴健平诈骗金额为1,607,077.76元人民币,非法获利66,995.71元人民币;刘璐诈骗金额为1,607,077.76元人民币,非法获利7451.47元人民币;贺佳绪诈骗金额为1,607,077.76元人民币;王思献诈骗金额为1,470,068.37元人民币,非法获利521,348.73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

2.证人国某某、董某某等证言;

3.被害人刘某乙、杨某乙、马某某等陈述;

4.被告人黄燕、吴健平、张择、刘璐、王思献、贺佳绪供述和辩解;

5.鉴定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燕、吴健平、张择、刘璐、王思献、贺佳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榆树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许冬梅

                                 2019年7月23

附:

    1.被告人黄燕、吴健平、张择、刘璐、王思献现羁押于榆树市看守所,被告人贺佳绪现取保候审在居住地。

2.案卷材料2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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