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红检四部刑诉〔2020〕8号
被告人黄荣芳,男,1990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07261990********,汉族,中专文化,江西省安远县人,无业,住广东省潮州市**巷镇**村**公寓**室。2019年3月26日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红河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因本院不批准逮捕,于当日释放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荣芳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9年10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分别于2019年11月10日、2020年1月21日两次退回红河州公安局补充侦查,该局补充侦查完毕后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2月20日重新报送本院审查起诉。期间,因案情重大、复杂,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以来,被告人黄荣芳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从广东省**市**镇小作坊购买无商标标识的洁具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采取激光打印方式将该公司注册的“JOMOO”以及“TOTO”等知名品牌的商标打印到无商标标识的洁具上,后再从纸箱厂购买相应品牌的纸箱进行包装,即冒充“JOMOO”、“TOTO”等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自己开设的“JOMOO九牧网络店”及“**品牌卫浴”两个网店在淘宝网上进行销售。2018年3月,蒙自“**卫浴”店主王某某通过淘宝网在被告人黄荣芳经营的“JOMOO九牧网络店”购买了假冒“JOMOO”注册商标的挂墙式一体小便斗28套、蹲便器44个、台盆20个、感应器88套,经营获利计人民币48770元。之后该商品全部被用于有关改造工程中。
此外,被告人黄荣芳还通过自己经营的“JOMOO九牧网络店”和“**品牌卫浴”向全国多地销售假冒“JOMOO”、“TOTO”商标的商品,获利计人民币9003.5元。
2019年3月26日13时许,被告人黄荣芳在广东省潮州市**巷镇**村**公寓**室被公安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口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抓获经过、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证明、商标续展注册证明、蒙自**卫浴销售明细、收据、蒙自**物流中心货运单、广州城市之星货运单等书证;
2、证人王某某、李某甲、于某某、刘某某、程某某、韩某某、李某乙、高某某、毕某某、董某某、陈某某、沈某某、钟某某、杨某某等人的证言;
3、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报告等鉴定意见;
4、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
5、电子数据截图等;
6、被告人黄荣芳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荣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荣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陈思夷
2020年4月2日
附:1、被告人黄荣芳现居住于广东省潮州市**巷镇**村**公寓**室,联系电话:1392250****;
2、随案移送侦查卷5册、光盘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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