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十茅检一部刑诉〔2019〕563号
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男,1968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6231968********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小区**栋**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0号谊联帝景小区2栋1单元409室,无业。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被告人程某某程远娥,女,1966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90041966********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省仙桃市,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街**号**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北街7号2单元401室,无业。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被告人胡某某胡立宜,男,1969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25221969********43252219691225739X,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镇**村**组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走马街镇雅安村瓦铺村民组,现住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路**房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21号公路金家嘴公交站附近租住的民房,无业。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6月5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被告人张某某张德荣,女,1971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3231971********xxxx,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万秀城4单元1906室,系十堰市茅箭区**刻章店十堰市茅箭区三堰荣欣刻章店老板老板。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于2019年4月3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被告人陈某甲陈娇,女,1986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3211986********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乡**村**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大石沟村1组,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号**幢**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28号1幢2单元1401室,系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福园印务打印店老板老板。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甲王丽,女,1975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527231975********xxxx,汉族,专科文化,户籍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路**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乐市北京路338号,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小区**号楼**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富康小区22号楼2单元702室,系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老虎沟路新征文印打印店老板老板。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2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邱某某邱宏,男,1984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3021984********42030219841112095X,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号**单元**号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献珍路3号1单元501号,系平安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员工员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19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被告人赖某某赖黔斌,男,1971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3001971********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现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村**栋**单元**号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76号观堰新村4栋1单元601号,系国家**公司国家电网十堰东风公司员工员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于2019年3月19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执行。
本案由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胡某某胡立宜、陈某某陈娇、王某甲王丽、邱某某邱宏、赖某某赖黔斌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告人张某某张德荣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于2019年7月2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该案案情复杂,本院于2019年8月25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至今,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掌握制作各类假证技术后,从被告人胡某某胡立宜处购进各类空白国家机关证件,根据买家需求将空白国家机关证件、毕业证等拿到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福园印务打印店老板老板陈某甲陈娇、新征文印打印店**文印打印店老板老板王某甲王丽和启航图文打印店老板老板陈俊某乙(另案处理)处进行排版打印,私自加盖伪造的印章后,将这些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向城区各类有需求人群进行贩卖牟利,并以伪造、贩卖假证为生。2019年3月21日,龚某甲龚卫锋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从其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小区**栋**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0号谊联帝景小区2栋1单元409室的家中及其摩托车内依法扣押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228枚、伪造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114枚,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成品10本、伪造的毕业证书8本及数千本空白证件。
2013年至今,被告人程某某程远娥掌握制作各类假证技术后,从被告人胡某某胡立宜处购进各类空白国家机关证件,并从网上联系购买伪造的印章,后根据买家需求将空白的国家机关证件、毕业证等拿到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福园印务打印店老板老板陈某甲陈娇、新征文印打印店**文印打印店老板老板王某甲王丽和启航**图文打印店老板老板陈俊某乙(另案处理)处进行排版打印,私自加盖伪造的印章后,将这些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向城区各类有需求人群进行贩卖,长期从事贩卖假证活动。2019年3月21日,程某某程远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从其随身的包内及其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街**号**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北街7号2单元401室的家中依法扣押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14枚、伪造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4枚,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成品16本、伪造的毕业证书3本及数千本空白证件。
2017年至今,被告人胡某某胡立宜多次低价从浙江温州、湖南长沙购进大量虚假的空白国家机关证件,后以高价贩卖给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从中赚取差价牟利。2019年6月5日,公安民警在武汉市青山区**号公路武汉市青山区21号公路圆梦**超市门前将胡某某胡立宜抓获,当 场从其随身携带的一个顺丰快递包裹内搜出空白国家机关证件752本。
2017年9月至今,被告人张某某张德荣在十堰市茅箭区**客运站十堰市茅箭区三堰客运站附近,在未经相关人民团体和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刻制印文为“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印章一枚、印文为“江苏盐城**集团十堰有限公司江苏盐城二建集团十堰有限公司”的印章一枚、印文为“十堰**工贸有限公司十堰旭浑工贸有限公司”的印章一枚、印文为“十堰**工贸有限公司十堰旭辉工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印章一枚。被告人张某某张德荣另从被告人龚某乙龚卫峰手中购买大量伪造的毕业证书,再将伪造的毕业证书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2019年1月,张某某张德荣以80元每本的价格从龚某甲龚卫锋手中购买两本伪造的高中毕业证,后以每本200元的价格将伪造的高中毕业证卖给黄某某黄朝、王某乙王明良。
2016年至今,被告人陈某甲陈娇为赚钱牟利,在明知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从事制作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以每本十元的价格,利用其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福园印务打印店的打印设备和龚某甲龚卫锋提供的打印模板,通过电脑对证件信息编辑处理后,帮助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伪造大量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和毕业证书。从龚某甲龚卫锋和程某某程远娥处扣押的14本国家机关证件及7本毕业证书为陈某某陈娇伪造。被告人陈某甲陈娇另从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处购买空白证件,按照客户需求制成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和毕业证后向有需要人群进行贩卖,每本从中赚取50元的差价。
2016年至今,被告人王某甲王丽为赚钱牟利,在明知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从事制作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以每本十元的价格,利用其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打印店十堰市茅箭区老虎沟路新征文印打印店的打印设备和龚某甲龚卫锋提供的打印模板,通过电脑对证件信息编辑处理后,帮助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伪造大量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和毕业证书。从龚某甲龚卫锋和程某某程远娥处扣押的12本国家机关证件及3本毕业证书为王某甲王丽伪造。
2018年7月份,被告人赖某某赖黔斌因手头拮据委托邱某某邱宏借钱,因赖某某赖黔斌的房产证已抵押给其他人,两人经商议决定使用虚假的房产证抵押借钱,赖某某赖黔斌出资650元让邱某某邱宏负责联系购买虚假房产证,后邱某某邱宏以200元的价格从龚某甲龚卫锋处购买文号为: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08****号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08091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赖某某赖黔斌的虚假房屋所有权证(已鉴定),邱某某邱宏从中赚得450元的差价,后邱某某邱宏与赖某某赖黔斌利用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从被害人王某丙王小叶处借款7万元人民币。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伪造的各类证件、印章、电脑等作案工具等物证;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等书证;3.证人黄某某黄朝、王某乙王明良、毛某某毛浩羽等人的证言;4.被害人王某丙王小叶的陈述;5.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胡某某胡立宜等八人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7.检查、辨认等笔录。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上述八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胡某某胡立宜以牟利为目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并长期对外售卖,情节严重;被告人陈某甲陈娇、王某甲王丽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制作假证贩卖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并且被告人陈姣购买、制作假证对外售卖;被告人赖某某赖黔斌、邱某某邱宏合谋利用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从他人处抵押借款,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陈某甲陈娇、王某甲王丽、张某某张德荣以牟利为目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陈某甲陈娇、王某甲王丽的刑事责任;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被告人胡某某胡立宜、赖某某赖黔斌、邱某某邱宏的刑事责任;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被告人张某某张德荣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陈某甲陈娇、王某甲王丽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勤
2019年9月2日
附:
1.被告人龚某甲龚卫锋、程某某程远娥、胡某某胡立宜、张某某张德荣、邱某某邱宏、赖某某赖黔斌现羁押在十堰市看守所;被告人陈某甲陈娇现取保候审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路**号**幢**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28号1幢二单元1401室,联系电话:1329714****13297145579;被告人王某甲王丽现取保候审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小区**号楼**单元**室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富康小区22号楼2单元702室,联系电话:1388682****13886824146。
2.案卷材料和证据6册。
3.认罪认罚具结书8份。
4.量刑建议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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