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内威检诉刑诉〔2019〕181号
被告人杨卜,男性,1988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184198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四川省崇州市**镇**村**组。2012年11月1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9年1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31日,经我院批准被威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刘敏,男性,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1841987********,汉族,初中肄业,无业,户籍地址:四川省崇州市**镇**村**组。2014年7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4年11月24日刑满释放;2019年1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31日,经我院批准被威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徐东华,男,1976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1231976********,汉族,初中肄业,无业,户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镇**组。2019年1月1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威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唐英,女,197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1231977********,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镇**组。2019年1月1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威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威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卜、刘敏、徐东华、唐英涉嫌盗窃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夏天,被告人杨卜向被告人刘敏提议一起去盗窃货车柴油,刘敏同意后二人在成都周边购买了白色金杯车、油管、油泵、油桶等作案工具,并将金杯车停在成都市温江区**镇**村**组祝某某车库内,同时二人到成都市温江区**镇**场**组找到被告人徐东华、唐英,徐东华、唐英夫妇同意收购杨卜、刘敏盗窃所得的柴油。找好销路后,杨卜、刘敏开始作案,二人每次盗窃前先入住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路“吉安客房”宾馆,次日0时许再驾驶刘敏的灰色丰田轿车川A9****或杨卜的英菲迪尼轿车川AJ****去祝某某车库换白色金杯车。
经查,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被告人杨卜、刘敏驾驶金杯车在成自泸高速沿线服务区,用工具打开货车油箱盖,并利用金杯车上的油管和油泵快速抽取货车油箱里的柴油至金杯车内油桶的方式,共计盗窃34辆货车油箱里的柴油10769.48升,并将柴油卖至被告人徐东华、唐英夫妇处。经威远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杨卜、刘敏盗窃的柴油共计认定金额为人民
币70904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18年10月16日0时34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3时51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林某某货车鲁NB****油箱里的300升柴油。6时53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2、2018年10月21日0时18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4时10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自贡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王某甲货车川AY****油箱里的140升柴油以及熊某某挂车川L****油箱里的200升柴油、唐某甲货车渝BZ****油箱里的80升柴油、夏某某货车陕D8****油箱里的50升柴油。后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王某乙货车豫RR****油箱里的200升柴油。7时41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3、2018年10月25日0时33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周某某货车川Q6****油箱里的210升柴油。4时32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自贡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雷某某货车川AR****油箱里的300升柴油。5时许,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杨某某货车川AQ****油箱里的300升柴油。7时8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4、2018年10月26日0时30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4时,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自贡服务区A区(至泸州方向),盗窃被害人陈某甲货车川E5****油箱里的150升柴油。4时35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白某某货车川AZ****油箱里的200升柴油以及被害人刘某甲货车川K6****油箱里的300升柴油。5时15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王某丙货车渝AH****油箱里的334升柴油。7时40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5、2018年11月1日0时52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A756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4时56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陈某乙货车渝D2****油箱里的400升柴油。7时6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6、2018 年11月22日0时56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4时7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王某丁货车苏H4****油箱里的250升柴油。4时31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王某戊货车陕KD****油箱里的514升柴油。6时11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7、2018年11月23日0时18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7****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3时50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江某某货车渝A9****油箱里的323升柴油以及被害人刘某乙货车陕EC****油箱里的500升柴油。4时21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赵某某货车陕F6****油箱里的300升柴油。6时7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8、2018年12月3日0时12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J****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2时20分许,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谷某某货车皖M2****油箱里的400升柴油。2时49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狄某某货车川AR****油箱里的325升柴油。5时51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9、2018年12月5日0时27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J****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3时16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李某某货车吉AP****油箱里的617升柴油。3时48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陈某丙货车川S7****油箱里的162升柴油。5时34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10、2018年12月9日0时24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J****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3时3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徐某某货车川L7****油箱里的500升柴油。5时24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11、2018年12月10日0时29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J****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唐某乙货车川R4****油箱里的325升柴油。5时37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12、2018年12月23日0时34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J****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4时25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郭某某货车鲁GE****油箱里的400升柴油。6时57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13、2018年12月27日0时19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8****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3时14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A区(至自贡方向),盗窃被害人唐某乙货车川S7****油箱里的661升柴油以及被害人高某某货车陕D8****油箱里的364升柴油、被害人罗某甲货车川AA****油箱里的165升柴油、被害人蒋某某货车桂C3****油箱里的200升柴油。3时55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张某某货车渝C7****油箱里的248升柴油。4时17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连界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曾某某货车渝B6****油箱里的300升柴油。6时5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14、2019年1月3日23时47分,杨卜和刘敏驾驶白色金杯车川A8****从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入高速。1月4日2时许,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汪洋服务区A区(至泸州方向),盗窃被害人韦**货车川AS****油箱里的209升柴油。3时49分,二人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威远服务区B区(至成都方向),盗窃被害人罗某乙货车蒙L6****油箱里的842.48升柴油。6时25分,二人驾驶金杯车在成温邛高速金马收费站出高速,并将金杯车开至徐东华、唐英夫妇处将柴油销赃。
2019年1月9日,侦查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永宁路“吉安客房”宾馆楼下抓获杨卜、刘敏,并在成都市温江区**镇**村**组祝某某车库内查获杨卜、刘敏的作案工具白色金杯车及车上的油管、油泵、油桶、撬锁工具、砍刀、口罩、鸭舌帽、手套、车牌川A7****等。经内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白色金杯车上提取的极限冲刺饮料瓶瓶口拭子及蓝色鸭舌帽上的DNA与杨卜DNA相同;易拉罐罐口拭子及口罩、黑色鸭舌帽上的DHA与刘敏DNA相同。
2019年1月10日,侦查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镇**场**组抓获徐东华、唐英,并在徐东华、唐英住宅的油库内查获加油机、油桶、油泵、柴油8147升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等笔录;8.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卜、刘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东华、唐英事前与杨卜、刘敏通谋,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刘敏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威远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刘霞
2019年9月23日
附:
1.被告人杨卜、刘敏现羁押于威远县看守所;被告人徐东华取保候审,联系电话1354781****;被告人唐英取保候审,联系电话1828027****;
2.案卷材料和证据7册、光盘6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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