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邓非凡,男,1957年4月14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华,上海市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威,男,1988年8月17日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
原告邓非凡诉被告杨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邓非凡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邓非凡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凌 琳
书记员:邱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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