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邹国庆与黄春强、沈怡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邹国庆,男,1966年3月5日生,汉族,住浙江省余姚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跃斌,上海国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春强,男,1966年8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告:沈怡,女,1971年6月2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告:黄诗彦,女,2001年12月28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理人:黄春强(系黄诗彦父亲),即本案被告。
  法定代理人:沈怡(系黄诗彦母亲),即本案被告。
  原告邹国庆与被告黄春强、沈怡、黄诗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黄春强、沈怡、黄诗彦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姚洪涛

书记员:庄  倩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