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锋,男,1961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宏,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路遥,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夏爱兵,男,1973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告:郁瑞芬,女,197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郑锋诉被告夏爱兵、郁瑞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0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莫 燕
书记员:沈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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