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郑锋与夏爱兵、郁瑞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郑锋,男,1961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宏,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路遥,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夏爱兵,男,1973年1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被告:郁瑞芬,女,197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郑锋诉被告夏爱兵、郁瑞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0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莫  燕

书记员:沈海星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