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英娟,女,1983年3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媛,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嘉新,上海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俊,男,1990年8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
原告郭英娟与被告林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因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向被告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殷 健
书记员: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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