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金健,男,汉族,1997年9月11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龙,上海沃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卞显翠,上海沃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徐瑞,男,汉族,1979年10月30日出生,住安徽省宿州市。
被告:上海际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祭乾文。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负责人:陈雪松,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东新华,上海凯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金健与被告徐瑞、上海际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王 蓓
书记员:方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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