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金微微与天天快递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金微微,女,1968年2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虹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文超,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天快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侯恩龙。
  原告金微微与被告天天快递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2020年3月20日原告金微微以需变更被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并无不当,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金微微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予以免交。

审判员:褚  虹

书记员:钱顺赛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