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金林忠,男,195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宏,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路遥,上海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负责人:施俊,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谈霖,男。
原告金林忠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泾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吴彩芳
书记员:徐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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