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金继坪,男,汉族,1965年5月16日出生,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利明,上海市徐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杰,男,汉族,1973年10月11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
被告:甘群女,女,汉族,1985年2月12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
被告:凌澎,男,汉族,1960年5月8日,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XXX弄XXX号XXX室。
原告金继坪诉被告马杰、甘群女、凌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2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邢美新
书记员:张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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