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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家洋与吕磊、陈崇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钟某某,男,汉族,住四川省。
  法定代理人:李盛兰,系原告妻子,住同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飞,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吕某,男,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剑,上海警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上海警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某,男,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钟某某与被告吕某、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冷安宏

书记员:周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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