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钱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钱某某,女,1985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国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尤白璐,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孙某某,男,1983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钱某某诉被告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钱某某于2019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孙某某价值人民币3,773,457元的财产,并提供了担保。
  本院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孙某某价值人民币3,773,457元的财产;
  二、查封案外人周某1、周2名下位于上某某XXX弄XXX号XXX室房屋。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龚文诒

书记员:徐嘉杰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