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斯通伐木公司诉美国案(Silverthorne Lumber Co. v. United States)是美国宪法法律领域和第四修正案权利领域的一起重要的法律案件。这个案件于1920年由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对排除证据规则以及保护个人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问题产生了影响。
该案的起因是联邦特工作为一项逃税调查的一部分对纽约的银斯通伐木公司进行了突袭。在突袭中,特工扣押了该公司的大量文件和记录。随后,这些文件的附本复制件也是通过大陪审团发出的传票而获得的,而这些传票是基于从最初非法扣押的材料中获得的信息。
银斯通伐木公司及其高管们对传票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主张传票违宪,因为它是基于从最初的非法搜查和扣押中获得的信息。他们认为这构成了对他们反对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第四修正案权利的侵犯。
最高法院在一致的决定中支持了银斯通伐木公司。霍尔姆斯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代表法院发表了裁决,裁定支持银斯通伐木公司。他指出,第四修正案对从最初的非法搜查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也有保护。换句话说,政府不能将通过非法搜查获得的证据或信息用作发出传票或获得其他证据的基础。这一规则通常被称为“毒树的果实”规则。
银斯通伐木公司案件建立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先例,强调了一项初次违反宪法(如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进一步行政行为的依据,包括传票或搜查。这一裁决强化了第四修正案在保护个人免受政府过度干预以及在法律程序中使用非法获得的证据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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