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阚平,女,1988年3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古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雅尚医疗美容门诊部,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何军利,门诊部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正彬,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咏梅,女。
原告阚平诉被告上海雅尚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令珅
书记员:王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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