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阮云炳与陈欣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阮云炳,男,196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佳杰,上海市福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欣,男,1978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冷亚娜,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敬宇,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实习律师。
  原告阮云炳诉被告陈欣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1日立案。原告阮云炳于2018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与法不悖,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阮云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阮云炳负担。

审判员:付  葵

书记员:张宇桐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