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陆云飞,女,1982年3月1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沙,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霞,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王强,男,1978年4月18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原告陆云飞与被告王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王强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赵永兴
书记员:徐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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