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陆云飞与王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陆云飞,女,1982年3月1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沙,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霞,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王强,男,1978年4月18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
  原告陆云飞与被告王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王强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赵永兴

书记员:徐丹红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