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坚与车志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申请人:陈坚,男,1968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乃城,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秋逸,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车志昶,男,1986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陈坚与被告车志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的送达方式向被告车志昶送达诉讼材料,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刘  菲

书记员:杨剑萍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