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婉婉与张永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婉婉,女,1981年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青,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慧超,上海市诤正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永刚,男,1961年4月25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原告陈婉婉与被告张永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被告张永刚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黄  燕

书记员:滕继红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