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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与张宝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斌,男,196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陶伯彧,上海黄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宝芳,女,196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杨浦区。
  原告陈斌与被告张宝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张宝芳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王  颖

书记员: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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