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景龙与李世红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景龙,男,1952年2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晟,上海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世红,男,1973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
  原告陈景龙与被告李世红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6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李世红因涉刑事案件,现羁押于浙江省嘉善县看守所。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现处于刑事案件审理阶段,并处于羁押状态,本案出现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费紫燕

书记员:鲁维新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