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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胜与付文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玉胜,男,1984年4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军,上海翊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付文广,男,197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沧州市。
  原告陈玉胜与被告付文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无法直接向被告付文广送达诉讼文书,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王美芳

书记员:徐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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