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璐,女,1998年8月11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宜春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传磊,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大玩家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XXX号院3号楼8层806室。
法定代表人:维军。
被告:沈攀,男,1995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
原告陈璐诉被告北京大玩家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沈攀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原告陈璐于2018年1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璐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陈璐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钱伟兰
书记员:梁 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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