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素珍与邹云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素珍,女,1965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士平,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通宾,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邹云贺(曾用名四豹),男,1974年1月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
  原告陈素珍诉被告邹云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邹云贺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陆德良

书记员:俞建忠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