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素珍,女,1965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嘉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士平,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通宾,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邹云贺(曾用名四豹),男,1974年1月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
原告陈素珍诉被告邹云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邹云贺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陆德良
书记员:俞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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