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陈红芝与张方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红芝,女,1969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东,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伟宪,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方,女,1976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
  原告陈红芝与被告张方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7日立案。原告陈红芝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陈红芝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严  霞

书记员:刘  洋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