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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利与上海富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仟和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原告:陈胜利,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陆尧,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阳阳,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富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孔春连,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海霞。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铁山,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仟和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法定代表人:罗建铭,总经理。
  原告陈胜利与被告上海富马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仟和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吴  昆

书记员:荣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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