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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与王森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陈诚,男,1992年10月4日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东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群,上海汇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森林,男,1992年1月11日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
  原告陈诚与被告王森林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审理中,因被告王森林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徐晓敏

书记员:孙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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