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顾丰,男,1994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宁,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澳铭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潘金华,经理。
本院在受理原告顾丰诉被告上海澳铭物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原告顾丰诉被告上海澳铭物流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樊大林
书记员:沈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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