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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刚与上海绿溢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顾建刚,男,1979年11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何先龙,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绿溢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徐波。
  委托代理人徐延辉,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祖来,上海源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顾建刚诉被告上海绿溢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有权处分其民事诉讼权利,其撤回起诉的申请本院依法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顾建刚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顾建刚负担。
  
  

审判员:邢  怡

书记员:张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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