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顾张敏,男,1978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镇江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一樑,上海市东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负责人:陈雪松。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倩,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汤红梅,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孙建平。
本院在审理原告顾张敏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严亚璐
书记员:征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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