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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宝与杜守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顾红宝,男,1951年10月2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福宝,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守贤,男,1960年7月14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
  本院受理原告顾红宝与被告杜守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龚燕敏

书记员:王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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