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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顺萍与朱忠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顾顺萍,女,1967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耀华,上海市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忠妹,女,196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顾顺萍与被告朱忠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林  叶

书记员:邹巧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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