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良中,男,1973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永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雪良,男,1960年1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宝山区。
原告马良中诉被告朱雪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日立案。2019年2月14日,原告马良中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向本院缴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严 峰
书记员:熊 磊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