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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靖宇与唐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魏靖宇,男,198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绍平,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唐岚,女,1969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诸奕,上海千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靖宇诉被告唐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必须以(2018)沪0112民初27601号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在审理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乔  蓉

书记员:康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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