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魏靖宇,男,1987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绍平,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唐岚,女,1969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诸奕,上海千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魏靖宇诉被告唐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必须以(2018)沪0112民初27601号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在审理中。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乔 蓉
书记员:康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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