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建成,男,1996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彩明,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亚军,男,1990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
被告:周小慧,男,1992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如皋市。
原告黄建成与被告王亚军、被告周小慧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6日立案。2019年7月1日,原告黄建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黄建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黄建成负担。
审判员:金 渊
书记员:王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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