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黄建成与王亚军、周小慧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黄建成,男,1996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彩明,上海市华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亚军,男,1990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
  被告:周小慧,男,1992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如皋市。
  原告黄建成与被告王亚军、被告周小慧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6日立案。2019年7月1日,原告黄建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黄建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黄建成负担。

审判员:金  渊

书记员:王  晶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