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黄某与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0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邰风,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媛媛,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张玉祥。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秀琴,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黄某因与被上诉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8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9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对本案的基本事实尚未查清,可能致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失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8民初294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重审。
  法官助理  郭 强

审判员:王逸民

书记员:邵美琳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