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柏鑫,女,198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丽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岩,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田斌斌,男,1990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张琳琳,女,1988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黄柏鑫与被告田斌斌、张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8日立案。原告黄柏鑫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黄柏鑫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金国良
书记员:章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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