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某,男,1973年8月2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龚杰,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某某,女,1952年3月18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区。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杜某某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3日立案。原告黄某某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黄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周 健
书记员:沈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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