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1,男,1947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明政,上海市杰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2,男,1955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贝贝,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季某,女,1949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黄某1与被告黄2、季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龙宝
书记员:陆 罡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