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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与王一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黄磊,男,1972年4月12日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向东,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一新,男,1984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黄磊与被告王一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案件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吴建忠

书记员:孙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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