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立裕,男,1979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轶俊,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钱宝跨境结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
法定代表人:黄苏支。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立裕与被告钱宝跨境结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立裕于2018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钱宝跨境结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56,031.6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黄立裕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钱宝跨境结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56,031.6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丁 婧
书记员:朱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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