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群,男,1977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慧清,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叶,男,1982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松江区。
原告黄群与被告陆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陆叶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梁峙涛
书记员:王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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