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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虎与丁理庆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黄胜虎,男,1974年5月14日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剑刚,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立清,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理庆,男,1981年10月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黄胜虎与被告丁理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31日立案。2019年2月25日,原告黄胜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黄胜虎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04元,减半收取计352元,由原告黄胜虎负担。

审判员:张惠芳

书记员:万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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