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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龚琦,女,1996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建国,上海长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秦良,男,1981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嘉定区。 原告龚琦与被告秦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秦良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陈伟发
书记员:严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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