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龚琦与秦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独角龙 评论0

  原告:龚琦,女,1996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孔建国,上海长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秦良,男,1981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嘉定区。
  原告龚琦与被告秦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秦良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陈伟发

书记员:严林林

Related posts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

你的邮件地址不会公开. *表示必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