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民申335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晓峰,男,1971年6月29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文鑫,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少虔,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杨栓旗,男,1974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乔慧荣,男,1944年1月12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杜文华,男,1974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靳海发,男,1974年8月27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米雷,男,1986年9月23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刘晓刚,男,1983年12月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郭福厚,男,1975年1月3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龚玉军,男,1973年7月21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缪飞,男,197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宽平,男,1969年2月1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鹏,男,1972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翟雪云,男,1977年8月31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武强,男,198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贾军,男,1963年9月4日出生,汉族。
再审申请人王晓峰因与被申请人杨栓旗、乔慧荣、杜文华、靳海发、米雷、刘晓刚、郭福厚、龚玉军、缪飞、杨宽平、张鹏、翟雪云、武强、贾军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甘民终80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王晓峰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审判长 王旭光
审判员 王展飞
审判员 肖宝英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刘亚男
书记员 魏 然
评论
成为第一个评论者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