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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晟凯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铜仁锦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07-30 独角龙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最高法民终24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南通晟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丽泽路**号。
法定代表人:汪慧君,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石如,上海汪石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晓鹏,上海市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贵州铜仁锦江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环西路(原市政府内)。
法定代表人:徐夏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建明,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芦梦迪,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号。
法定代表人:应关水,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南鸿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武林新村**号**室
法定代表人:祝旭慷,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号**室div>
法定代表人:徐夏平,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华欧天诚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浙,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锋尚苑**幢**商商3)(商4)(商5)杭州素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文三西路分公司202室。
法定代表人:石杭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给力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路浦沿街道风尚蓝湾**幢**单元**室div>
法定代表人:郑朝国,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波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张神殿工业区/div>
法定代表人:沈波,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浙商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路**号**幢**室/div>
法定代表人:徐惠茹,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雅克汉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号**、**、**、**、**、**、**、**、**、**、**、**房
法定代表人:苏晓河,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新南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杭州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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