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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刑事通知书

2021-01-31 独角龙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不 予 重 新 审 判 通 知 书

(2020)最高法刑申400号

任安正:

你因起诉吴维谦等人犯诽谤罪一案,不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5)金义刑受初字第7号刑事裁定、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7刑终51号刑事裁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浙刑申51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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